问题 |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具体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 1、先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抗诉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3、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该判决、裁定再次进行审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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