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释义 | 青海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选定点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3、持卡(码)就医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要资料: 1、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和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2、办理常驻异地工作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也可填写《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3、办理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具备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4、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综上所述,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就医购药,结算时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五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资金原则上来源于参保人员所属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基金。 第六条 优化经办流程,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等作为有效凭证,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按规定将符合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政策的医疗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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