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备案地点;2、备案原因;3、就医地点;4、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5、点击“参保人登记备案查询;6、参保人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备案手续后,相关备案信息会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如果能够在本系统注册、查询到个人备案信息,说明备案成功。 法律依据: 《2019年异地就医报销新政策》 第五条 在参合患者跨省就医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院业务流程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七条 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入院证明到指定窗口办理入院登记,主动告知转诊身份,并出示跨省就医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等材料。携带材料不全的应告知患者带齐全部资料后方可享受跨省联网结报待遇。 第十七条 办理结报定点医疗机构须留存联网结报相关资料,并给患者相应的资料: (一)医疗机构留存材料包括:参合患者转诊单、出院结算收据、《XX 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住院费用结算单》 (二)医疗机构按照单位规定给患者提供出院可携带的材料以及跨省就医费用结算单;如患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院结算收据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