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家暴、赌博等,若有子女需准备证明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材料。1.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离婚起诉状;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3.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两年以上,以及一方有家暴赌博等恶行; 4. 如果有孩子且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则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证明自己抚养子女的能力更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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