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需要程序如下: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一、离婚可以收集下列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4、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 二、登记离婚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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