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对方当事人不给抚养费的,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去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抚养费作出相应的判决。 人民法院立案后,会根据子女的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注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抚养费的数额会多一些,经济状况差的,抚养费的数额会少一些,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抚养费后,对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确定的数额,定期向子女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