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能强制征收土地,但需履行法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实施强制征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