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做? |
释义 | 首先,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立案之后会在审理之前组织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最后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如果准予离婚会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处理。到法院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3)如果有财产的纠纷的还应当提供财产清单; (4)有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还应当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5)起诉状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效证明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原告可根据自己的诉求提供如下相应的证据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原因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对方给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材料。 一、诉讼离婚具体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5、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6、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二、下列情况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裁判标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一般会从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定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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