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生效日期自第十六日起计算;在十五日内经审核登记,劳动行政部门制作《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签订双方代表的,生效日期为《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确认的生效日期。
    凡未履行其法定报送程序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订立集体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各项重要权益的实现、协调稳定企业和职工劳动关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集体合同的正确实施,必须强化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运作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因此法律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不仅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也是集体合同的生效条件。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一款的内容,实际上是保留了劳动法中原有的规定。该款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两种后果:一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的,例如集体合同的约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集体合同的双方主体不合法等,集体合同不能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3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及符合要求的有关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日为集体合同的期限起始日。
    参考法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一、集体劳动合同备案
    集体劳动合同备案程序:
    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程序如下:
    1、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及有关材料后,进行编号、登记并及时告知报送的单位受到时间;
    2、对代表资格、签订程序等进行初审;
    3、对集体劳动合同提出审核意见,并回复用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集体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企业所有制性质;
    2、企业职工人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会法人证明材料;
    5、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6、职工一方代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7、协商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
    8、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9、集体劳动合同条款说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6: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