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只是出警没有做笔录算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只凭报警记录不一定认定家暴,如果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且具有结论性描述即“一方所受伤害事实与另一方存在因果关系或就是另一方殴打所致”那么此时可以成立家庭暴力。反之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没有明确性的结论,否则,不能认定家庭暴力。但仅有报警记录证明力还不够,最好结合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证明。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按照受害者类型划分,可分为:亲密伴侣暴力、儿童暴力、老年人暴力 。家庭暴力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我国出台了专门的法律以反对家庭暴力。全面性教育中也涉及有关家庭暴力的教学内容与目标,以便学习者掌握识别和应对家庭暴力的相关举措,减少家庭暴力的危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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