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暴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1、发生家暴后,警察会当场会阻止暴力行为,调解无效即会记录在案,所以出警记录可作为证明家暴的证据; 2、除了出警记录等直接证据外,加害人的书面保证、悔过书、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证言、旁证支持的视听资料等信息都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上述材料作为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