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依据和范围。用于耕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包括农林场站所)发放。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法律依据】: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应按照规定设定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进行监控。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和资金管理需要,这个省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按照预算绩效故里管理规定和资金管理需要,对是县级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作为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