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农民工补偿标准 |
释义 | 辞退农民工补偿标准如下: 一、 辞退农民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法律关系上,辞退赔偿可以分为依法辞退和违法辞退两类,依法辞退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公司辞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如果是合法辞退,公司只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辞退,公司应当比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社厅函180号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适用《劳动法》。从这些规范性文件来看,农民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又劳动关系,应当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享有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劳动者权利,必然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规定来看,随意辞退农民工跟随意辞退其他城镇职工是要支付的补偿金都是一样的。问题是很多承包单位都不会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跟农民工签订的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者说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的话,辞退时就不产生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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