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持股三年解禁要交多少税 |
释义 | 员工持股三计划3年到期后,不需要额外交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交红利税,但是在卖出股票的时候要交印花税。印花税是对每个受让方(卖方)所征收的,自2008年9月后,税率一直为1‰。 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而如果在股权激励持股期间,上市公司有分红,则分红持有1年以上免收红利税。股息红利税是个人所得税的范畴,所以收取这两种后,不会再次收取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所得。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国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1)立合同人。是指书立各类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某一合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2)立据人。是指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所立书据如果是以合同形式签订的,则合同双方均为纳税人。 (3)立账簿人。是指设置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或者接受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是纳税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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