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用到户口本吗 |
释义 | 需要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同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户口本的按如下处理: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一、没有户口簿怎么领结婚证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若一方户口本丢失,则应当先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凭借户籍证明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能否办理 没有户口本不能领结婚证。领结婚证材料如下: 1、领结婚证不需要带整个户口本,但必须有本人页、首页、户主页三页,不仅要有原件,还要有复印件。此外,还需携带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信息应一致; 2、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注意户籍证明出具后一个月需要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出具后时间过长,可能需要再次出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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