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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撤销与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可撤销行为和效力待定行为的区别主要是:可撤销行为在撤销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只有在撤销后溯及开始发生无效后果,其效力“有效”或“无效”有待表意人定夺;而效力未定行为的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在确定前既非有效亦非无效,究竟有效或无效有待第三人定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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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