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形下债权无效?
释义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对于债权人来讲,债权人按合同的约定把钱借给了债务人,债务人不能以自己没有实际使用借款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借款人是多位的话,最好在借条中就写清楚每一位债务人的清偿比例。
    哪些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哪些情形下实行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债权转让有无效的情形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什么情形下不能办理债权转让
    债务不能转让的情形: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
    2、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哪些条件下免责条款无效?
    1、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无效。免责条款有效需要符合费要求分别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符合公序良俗;法律其他规定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