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二、加班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加班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被拖欠加班费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申请人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同时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的副; 2、如果书写有困难的,可以进行口头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会作笔录,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受理申请的,会送达开庭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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