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合法。劳动法只允许公司灵活安排周休息日(调休)调休的权力仅仅是一周七天,公司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则属于加班。劳动法没有哪条法律可以用放假请假等方式来抵扣加班费,只要加了班就应该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平时请假扣周末加班本来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