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定节假日要求加班可以不加吗? |
释义 |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只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加班。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如果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一、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是,在下列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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