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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交的养老保险可以提取吗
释义
    不可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只有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办理退休之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可以提前支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退还本人或者继承人:
    1、参保人员死亡的。
    2、丧失我国国籍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一、国企人员什么时候缴纳养老保险
    国有企业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需要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养老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且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水平。
    二、基本养老账户本金能取出来吗
    基本养老账户本金不能取出来。
    基本养老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以及上述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是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跨统筹范围转移或死亡终结基本养老关系时,领取个人账户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不得提前支取。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办理如下:
    1、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2、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以下简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4、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关系转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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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