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最新 |
释义 | 重大危险源的判定标准如下: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危险源;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源;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源;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 1、危险源的类型。新标准对危险源的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物理危险源、化学危险源、生物危险源、机械危险源、电气危险源等。不同类型的危险源会有不同的判定标准和管理要求; 2、危险源的评估指标。评估指标是评价危险源的重要依据,新标准增加了一些评估指标,如危险源的频率、严重程度、可能性等,以更全面地评估危险源的风险程度; 3、危险源的判定标准。新标准对危险源的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明确了不同类型危险源的判定依据和标准值。同时,还增加了一些新的判定标准,如危险源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等; 4、危险源的分类等级。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程度,新标准将危险源分为一般、重要、重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危险源会有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监管要求。 综上所述,新的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更加科学、合理、严谨,能够更好地指导企业进行危险源的评估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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