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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决定下来是否会给本人发执行通知书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本人是报案人,一般会通知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经审查受案后,应当向报案人出具报案回执。
    如果本人是被侦查对象即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通知,只有在确定有违法或犯罪行为,需要拘留或传讯时才会找到本人走相关程序。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于被害人来说,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出具受案回执。但抓捕犯罪嫌疑人后,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公安机关必须通知被害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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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5: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