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无财产纠纷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根据案件性质、复杂性、工作时间等因素,在6万元至1万元之间协商收费;外国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万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格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关系的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公益服务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政府指导价格的法律服务:(一)民事诉讼案件2)行政诉讼案件3)国家赔偿案件4)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诉和指控、申请保释候审、被告辩护人或者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5)代理各种诉讼案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费用实行市场调整价格。 第十条律师服务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进行计件收费、标的金额比例和计时收费。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可适用于所有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