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合同的分类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的分类具体包括了: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借款合同;4、赠与合同;5、承揽合同;6、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7、建设工程合同;8、运输合同;9、保管合同;10、委托合同;11、行纪合同;12、技术合同;13、居间合同;14、仓储合同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什么是无效合同怎么分类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 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具体包括了: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借款合同;4、赠与合同;5、承揽合同;6、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7、建设工程合同;8、运输合同;9、保管合同;10、委托合同;11、行纪合同;12、技术合同;13、居间合同;14、仓储合同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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