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撤销离婚申请对方能知道吗 首先离婚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中,诉讼离婚时没有冷静期的说法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扩展内容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撤回婚姻登记机关会通知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进行离婚登记,但是会通知双方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的,都可以去撤回离婚申请。 对方肯定会知道的。而且撤回了离婚申请,双方没有领到结婚证,那么说明双方此次协议离婚是没有完成的。有的地方民政局会通知对方,不过各地不一致,具体看各地民政局的做法。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撒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需要撤销30天,冷静期之后,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只要不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那么这个离婚登记就失效了,如果要再次申请离婚登记啊,又要重新经历新的冷静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