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无借条利息一般视为无利息。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贷款有约定的偿还期限,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借款人在贷款人催促后仍未偿还的,贷款人应当允许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因此,如果双方之间的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可以要求逾期利息。可按银行类似贷款利率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