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另外,工伤职工可以选择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各地区赔偿标准不同,实际赔偿金额以地方规定为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各地区的赔偿标准不一致,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拓展延伸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及赔偿费用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及赔偿费用》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六级伤残进行评定,并确定相应的赔偿费用。根据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六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但仍能自理生活,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较轻的残疾人。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赔偿费用也会有所差异。评定标准通常包括身体功能损失程度、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考量。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赔偿费用金额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对于六级伤残者和其家属来说,了解相关评定标准和赔偿费用是保障权益的重要一环。 结语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及赔偿费用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根据不同伤残程度确定相应赔偿金额。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残疾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和金额因地区和法规而异。了解相关标准和费用对六级伤残者及其家属来说至关重要,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