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教育扣除是扣钱吗 |
释义 | 不是的,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子女教育,比如,你有一个年满3周岁的学龄子女,现在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再加上专项附加1000元,那么你的个税起征点为6000元。 一、个人工资所得税怎么算合理 工资个人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上适用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五千元,再减去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的费用。例如年薪为一百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995000,税率为百分之45,应缴纳的所得税为995000乘上百分之45等于447750。 二、最新个税征收标准 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而且除了起征点之外国家还有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贷款、租房、大病医疗6个方面,其中子女教育每月抵扣1000元,赡养老人每月抵扣2000元,继续教育每月抵扣400元,住房贷款每月抵扣1000元,租房每月最多抵扣1100元,大病医疗每年最高抵扣8万元。 三、个税累计扣除法举例 所谓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接下来举一个按照个税累计扣除法计算缴税的例子:比如1月份实发张三工资15000元(不考虑2019年1月所发放的是归属于哪个服务周期的工资);没有免税收入,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当月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2000-2000=6000元,对应预扣率为3%;应纳税额=6000×3%=180元。然后在2月申报期进行第一次新个税申报。在2019年1月份这个申报期,大家申报的还是2018年12月份代扣代缴的税款。2019年2月份实际发放工资薪金时,以2019年1月份及2月份实际发放工资薪金总和减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2个月、1、2月份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预扣基数,按照预扣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个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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