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人能提出先诉抗辩权吗 |
释义 | 保证人在保证债务中享有抗辩权,即使不能要求债权人履行给付义务,保证人仍有消极防御性权利。在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解决且强制执行无效前,可以拒绝履行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1、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拓展延伸 抵押权人是否具备在先诉阶段行使抗辩权利的能力 在先诉阶段,抵押权人通常具备行使抗辩权利的能力。抵押权人作为债权人,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行使抵押权。在先诉阶段,抵押权人可以提出抗辩,例如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合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辩护。然而,抵押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抵押权人的抗辩是否成立。因此,抵押权人虽然具备行使抗辩权利的能力,但最终结果仍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结语 保证人在债务中虽然没有要求债权人对待给付的权利,但仍享有一些消极的、防御性的权利,即抗辩权。在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也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先诉阶段,抵押权人作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抗辩权利,例如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合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辩护。然而,抵押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最终结果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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