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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欲夺抚养权儿女二次受伤母亲如何撤诉
释义
    一、欲夺抚养权儿女二次受伤母亲如何撤诉
    1,欲夺抚养权儿女二次受伤,母亲撤诉方式是在宣判前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项权利,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原告可以在宣判前申请撤诉;同时原告在诉讼中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夫妻离婚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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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0: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