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己购房 1、已取得房产证: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 1)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房屋信息记录》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契税完税证明的,可以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二、居住证在亲属家中 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本;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法院判决书、裁决书; 在民政局签订的收养协议; 公证书; 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能够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租房 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凭证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单位房子 单位提供房产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在校学生 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学籍证明、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学籍查询证明、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近期黑白或彩色免冠1寸照片两张,暂住在居民家中的持户主的户口本,暂住在出租房屋的,持房主的户口本或者租房合同,暂住在购买继承或自建房屋居住的,持房屋产权证,暂住在单位,持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领取《暂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