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仲裁裁决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