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签订购房合同之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有关部门咨询。此外,要认准签约主体,对房屋坐落位置、设计用途、建筑结构、面积等土地来源情况及年限都应逐项认真填写,并且审读清楚,尽可能不漏项。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