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房屋征收的补偿问题 |
释义 | 房屋征收补偿:有土地证的房屋征收需要支付房屋补偿费、装修费、拆迁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等。土地证办理流程:包括溢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在提出补偿请求前,需确定受损失数额。 法律分析 一、有土地证的房子征收如何补偿? 1、有土地证的房子征收需要支付的补偿费包括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房屋拆迁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二、土地证怎么办理? 土地证的办理流程为溢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 1、土地登记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 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3、权属审核 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 4、注册登记 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5、颁发证书 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 房屋被拆迁,一般可以获得的补偿金,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奖励性补偿等,若拆迁的不是住宅类型的房屋,那么拆迁方还需要支付的补偿费用,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要想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在提出补偿请求之前,需要采取相应办法,确定自己受到的损失数额。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土地证的房屋征收需要支付的补偿费包括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房屋拆迁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等。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办理土地证需要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颁发证书等程序。在房屋被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奖励性补偿,若非住宅类型的房屋,还需支付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在提出补偿请求之前,需要采取相应办法确定自己受到的损失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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