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办理护照办理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天津护照办理的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4、领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十五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综上所述,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临时出国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可申办因公证照,其他人员临时出国应申办普通护照。因公证照由单位或主管单位外事专办员向市外办申请,不接受个人申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