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 1、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犯罪构成: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故意毁损财物罪量刑标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