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与内涵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方式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斥竞争对手,采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认定方式包括商业贿赂主体、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和客观方面。其中,转诊费算是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商业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和诋毁商誉等。 法律分析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斥竞争对手,采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认定方式: 1、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 2、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3、客观上采用了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 一、转诊费是否是商业贿赂 转诊费算是商业贿赂。 以下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罪: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二、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哪些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为:商业混淆行为,又称假冒或欺骗性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的行为、妨碍和破坏其他经营者网络经营的行为。 三、竞争中,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具体行为有: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等。 结语 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旨在排斥竞争对手以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包括给付或收受现金、费用、有价证券、实物等贿赂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竞争中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诋毁商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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