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标后变更合同主体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合同主体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