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探视权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
释义
    探视权在下列情况下应当中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探望权没有了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有探望权的情况:
    1、父母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的;
    4、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
    5、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而且怂恿子女犯罪,可能对子女成长有不良影响的;
    6、年满10周岁以上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探望的情形。
    二、暂停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暂停探望权的情形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或者犯罪,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8: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