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
释义 | 违约金不可以双倍返还。 双倍返还的是定金,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索赔,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或者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者适当减少。 2、合同对违约金的数额没有约定的,守约方可以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一、存款和违约金区别有哪些 存款和违约金有几个区别: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不需要提前支付,而是在违约发生后支付;定金以预付为条件,定金条款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违约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应当按照定金罚款处理。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但对占总价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定金与实际损失无关,但规定不得高于总金额的20%。 二、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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