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同居关系的财产的财产分割: 1、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按个人财产处理; 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平等分割;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由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多的那方可以向人名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具体财产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