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股权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
释义 | 股权在公司破产时失去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若无法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可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债权人也可向法院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未清算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法人,若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有清算责任的人应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分析 股权是提对公司拥有的权利,如果公司破产的,表现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的股权就没有太大价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拓展延伸 破产公司的股权如何影响投资者利益? 破产公司的股权对投资者利益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首先,当公司破产时,投资者持有的股权可能会减值甚至变得毫无价值。破产程序通常会导致公司资产的出售和债务的清算,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无法收回其投资。其次,投资者在破产程序中可能会面临优先权的竞争。债权人通常会优先受偿,而股东往往处于次要地位。这意味着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或部分投资回报。此外,破产程序可能会导致公司重组或重整,这可能会对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破产公司的股权情况,并在投资决策中考虑到破产风险的存在。 结语 破产公司的股权对投资者利益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破产程序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的股权减值甚至变得毫无价值,无法收回投资。债权人通常优先受偿,股东处于次要地位,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或部分投资回报。破产程序还可能导致公司重组或重整,对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破产公司的股权情况,并在投资决策中考虑破产风险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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