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外影响指的是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非法手段对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检察官或法官等人进行干扰、威胁或诱骗,以达到干扰司法公正的目的。庭外影响可以成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庭外影响必须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关; 2. 庭外影响必须是真实的,具备证明的可信性; 3. 庭外影响必须与证据链的完整性相符合,即不能违反证据规则的原则。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见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检察官、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等,不得受到威胁、诱骗,不得受到贿赂或任何其他非法干扰。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告人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干扰、威胁、诱骗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检察官、法官等人员,妨害证据收集或者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应当认定为妨害作证罪、妨害公务罪、妨害诉讼罪等罪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作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被告人以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的,可以认定其在庭外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