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外影响是否可以成为案件再审的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庭外影响可以成为案件再审的理由,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审:(一)原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二)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抗辩人没有权利知道或者无法获得的,而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知道的,或者在审判过程中由该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所提出的证据,经查明是伪造的、抗辩人没有权利知道或者无法获得的;(三)原审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四)原审人员不应当参加本案审判的;(五)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六)其他依法应当再审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在承担诉讼代理工作时,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执业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结论:庭外影响可以成为案件再审的理由,但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条件,同时律师应当独立行使执业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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