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集团里所有人都会被判刑吗 |
释义 | 集团犯罪不一定是里面所有人都会被判刑,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关系人有直接参与此事,是不会判刑的,团伙犯罪,只是口头用语,在刑法中称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量刑,是根据他们的作案情况量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一、集团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从集团犯罪活动性质上来划分,可以分为单一型的集团犯罪和综合型的集团犯罪。 (一)单一型的集团犯罪 单一型的集团犯罪是指犯罪集团的成员结合在一起长期从事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如专门从事走私、专门从事盗窃、专门从事抢劫、诈编、绑架勒索等。 (二)综合型的集团犯罪 综合型的集团犯罪是指某一犯罪集团在实施具体的犯罪活动中,同时或者先后实施了多种犯罪:如在实施走私犯罪中又实施了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或者一方面实施盗窃犯罪,一方面实施诈编等犯罪;成开始实施的是贩卖毒品犯罪,继而又发展为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卖淫等犯罪。 二、犯罪集团主犯怎么认定 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二)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 (三)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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