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女方不返还彩礼可以与女方协商或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 2、特殊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对方主张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一、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 双方共同生活半年多后又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因向女方赠送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我国法律规定,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二、同居六年彩礼应否返还 同居六年彩礼应返还但。双方同居六年,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