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应当履行的义务。强制执行申请后的执行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强制执行人没有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各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二年,起算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