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请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孩子的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