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签署了认购书还是也签署了买卖合同,一般认购书只约定定金,违约责任会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因为未看到协议,不好做具体分析。 一、认购书是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 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但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只不过在实践中,由于不同项目在认购书中规定的内容有多寡之别,印刷质量有优劣之分,对于一些印制简单的认购书,购房者尤其是初次购房者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对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的条款也并未放在心上。很多情况下,签完了认购书很快就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即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 二、什么是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